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民商事律师网 >房产纠纷

律师介绍

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手机号码:13923890703

邮箱地址:78869585@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143779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

房产纠纷

开发商违约,如何维权?

  摘要:我买了一套房屋,售出方违约,我们就赔偿款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我也未向卖方支付余款,这属于我违约还是卖方违约在先?请问我怎样做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下面小编整理了下列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

  我于今年一月购买二手房一套,含自行车库一个,合同约定该车库为独立所有,如不是,售出方赔偿二万元整。我与售出方原约定4万元购房余款于5月1日前付清,同时他退还我两证及迁出户口,如果我逾期不交清余款每天要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现经查实该车库为合用车库,无独立产权。我们就赔偿款达不成统一意见,售出方只愿意赔偿3千元。若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我未向卖方支付余款4万,属我违约还是卖方违约在先?请问我怎样做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回复:

  根据你的陈述情况,我认为对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不能取得独立车库的损失;同时,你在与对方交涉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证据留下来,则应当争取尽快解决纠纷,以免因对方主张违约金而使你遭受更多的损失。建议如果无法尽快协商解决,则应当当机立断聘请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回复:

  你们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和产权过户时间,如果约定了,就按约定存在先后履行顺序;如未约定视为交付房款时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意味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因此也不存在违约在先的概念。

  鉴于你的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指向的车库无独立产权,你可以只支付2万元,并起诉要求对方强制履行过户义务。在支付2万元前或同时请律师发律师函或自己致函给对方,要求对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并抵消房款。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