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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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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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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二手房合同怎么签

  导读:购买二手房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亲朋好友熟人介绍;二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我们往往发现,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有不少买家碍于情面不签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或者签有书面合同,但又非常简单和随意,对于合同中一些重要的条款如违约责任等碍于情面就没有约定;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的,往往采用中介机构提供的自制格式合同,这些合同的条款一般是约束买卖双方的,而对中介结构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上的这些情况都会给房屋交易带来了隐患,一旦因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纠纷,买卖双方都会因缺乏必要的证据而无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样通过理性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买房过程中的权益呢?先得了解一下新二手房合同规范文本的三个特点:

  1、合同主体为三方:

  在大多数合同主体仅为买卖双方的基础上,增加了参与交易的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合同主体。这样明确了中介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既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中介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2、明确了房屋房款交付等关键环节

  合同示范文本对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房屋、房款交付方式以及税费支付方式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3、违约责任很明确

  合同示范文本不但对买卖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对买卖双方与中介之间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示范文本对违约情况进行了细化,有效避免了类似争议的出现。

  那么,结合二手房交易中的现实状况,新二手房合同又能够规避哪些风险呢?

  第一条 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可提醒买卖双方对相关的情况注意,避免因未告知或不知情最后导致纠纷的发生。租赁情况可避免买方拿到了产权证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抵押情况的预先告知,对以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都有可能有一定的影响,能让买卖双方对以后的交易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不知情而导致的互不信任继而增大产生纠纷的可能。

  第二条 中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附属设施设备的事先明确,可避免交房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条 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条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可让卖方对什么时间,分几次能收到全部的房款做到心中有数,对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详细规定,可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五条 房屋交付方式的详细规定,对买方什么时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提供了保证,也对因卖方逾期交房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提供了依据。

  第六条 佣金的明确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义务,从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与买卖双方产生的纠纷。

  第七条 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变合同引起的纠纷。

  第八条 其他约定,由于房地产交易个案的特殊性,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可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在此作出相应的约定,这也是对二手房合同示范文本相应条款的补充。

  第九条 的相关规定约定了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自身之间什么情况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有效避免了纠纷产生后因约定不清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十条 免责条款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因三方之外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时而产生违约责任认定的纠纷。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能确保一旦纠纷产生后能按照合法、有序的方式去解决。

  第十二条 提醒合同未尽事宜采取附件补充,避免因合同未约束到的问题而产生纠纷。

  第十三条 合同三方的签字对确保合同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购买二手房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亲朋好友熟人介绍;二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我们往往发现,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有不少买家碍于情面不签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或者签有书面合同,但又非常简单和随意,对于合同中一些重要的条款如违约责任等碍于情面就没有约定;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的,往往采用中介机构提供的自制格式合同,这些合同的条款一般是约束买卖双方的,而对中介结构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上的这些情况都会给房屋交易带来了隐患,一旦因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纠纷,买卖双方都会因缺乏必要的证据而无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样通过理性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买房过程中的权益呢?先得了解一下新二手房合同规范文本的三个特点:

  1、合同主体为三方:

  在大多数合同主体仅为买卖双方的基础上,增加了参与交易的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合同主体。这样明确了中介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既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中介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2、明确了房屋房款交付等关键环节

  合同示范文本对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房屋、房款交付方式以及税费支付方式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3、违约责任很明确

  合同示范文本不但对买卖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对买卖双方与中介之间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示范文本对违约情况进行了细化,有效避免了类似争议的出现。

  购买二手凶宅 中介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核心内容:购买了二手凶宅中介需要承担责任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读者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困扰。

  由于目前的二手房买卖大多是有中介的,因此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凶宅而要求退房或赔偿时,中介是否也会承担连带责任呢?

  事实上,同上述分析的一样,如果中介公司在了解到其居间的房子是凶宅时,或者有相关信息指向这个事实时,中介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将其如实告知买房人,让买房人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在现实中,很难证明中介公司是否了解,中介公司也往往会拒绝承认这个事实。故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当然,为了避免上述情况,购房者应该在购房前与中介公司的协议中,或者在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就此问题作出约定,比如中介公司有披露房屋信息的义务,或者若发现该房屋为凶宅则无条件退房等。而按照谁提出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购房人还必须就中介机构在之前是知道凶宅的信息进行举证。

  通过上述分析,对于购买了二手房凶宅中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中介是否明知,或者合同中的约定。

  以上是对购买了二手凶宅是否可以退房,中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等问题的介绍。当然,为了避免出现此种纠纷,我们还是提醒广大购房者要做好预防措施,即在购房前要事先对房屋的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要不然,即便发现后可以退房,那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还折腾得很不开心,很不值得。当然了,如果前期没有发现是凶宅,那就要在合同的约定中下工夫,以确保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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