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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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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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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143779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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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抵押房是否能出售买卖呢?

  摘要:被抵押的房屋能否拿来出售?签了合同才知道房屋已经被抵押了,我与卖主的房屋交易还可以继续吗?卖主的这种隐瞒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家住东城的陈先生来电咨询:我通过熟人介绍,从业主张某手中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住宅。由于没有中介参与,我直接向对方支付了总价30%的首期款。

  但是,在交完首期款的第三天,我进房查看的时候,一名陌生人赶来告知,卖方张某因欠他80万元,已经将此房作为抵押物。

  请问:

  我与张某的房屋交易还可以继续吗?如果那陌生男子所言属实,业主张某是否构成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

  律师回复:

  法律只认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张某将房屋抵押给了别人,那么他是拿不出房产证的。

  如果只是口头上或者借款协议承诺将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则不影响陈先生购买该房产的手续办理。只要张某的房产没有通过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张某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行为。

   建议:陈先生和张某一同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锁定手续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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