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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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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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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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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赁写字楼要考虑的问题

  摘要:一个公司在开业前,需要一个办公场所,好多创业者选择租写字楼。租写字楼,除了租金、地段、设施服务等外在因素需要考虑,那么。还要考虑哪些因素?

  第一步,所租场所是否能进行商业经营?

  由于在办理公司注册的时候,工商局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地的租赁合同及经营地房产证等材料。这时候工商局将会审查经营地是否可进行商用。

  不少不明真相的同学因为租赁场所的规划用途是“住宅”,为公司的注册带来障碍。

  第二步,涉及转租,授权应追索到业主。

  一般写字楼租赁,涉及到大型复杂的管理,签约的出租方不一定为业主。这时候,出租方应拿出业主出具的授权证明,其中的内容起码包括:

  1、出租方有权签租赁合同,所签的合同业主皆承认法律效力;

  2、出租方有权收取租金;

  3、授权时间应等于或长于出租期限。

  租赁合同可以说是以后公司与出租方、物业解决一切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合同,我们可以关注哪些问题呢?

  钱的问题涉及到租赁的各项成本问题。

  时间的问题涉及到公司开业时间和经营稳定性的考虑。

  关于退租时需要“恢复原状”的要求,我们应给予特别的注意,这会增加公司退出时的成本。

  一般来说,应争取约定只搬走可移动的物件设施,不承担恢复原状的义务。

  如果无法争取到上述约定,那在签署交接表的时候应注意相关设施的情况,因为这影响到你退租时要恢复原状的要求。

  关于租赁设施由于是出租方提供的,理应由出租方承担维护义务。但很多租赁合同往往把这个责任转嫁到承租方,所以签署合同时应格外留意。

  某些大型正规的写字楼,还要求承租方购买“公共责任险”。所谓“公共责任险”是指,在办公室范围内,无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原因,导致他人身体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风险转嫁措施。

  交接表将直接影响到双方以后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及退租时承租方恢复原状的义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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