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民商事律师网 >损害赔偿

律师介绍

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手机号码:13923890703

邮箱地址:78869585@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143779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

损害赔偿

学生被狗咬了

  摘要:学生被狗咬了,学校需不需要负责得分情况看。如果是在学校里面被狗咬的,那么无论如何学校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学校有保护学生的义务。但如果是在上下学的路上被狗咬了?学校还要赔偿吗?小编为你介绍。

  一、在学校被咬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而学校里一般不会出现攻击性强的动物,因此如果孩子是在学校被咬伤的,无论如何学校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上学放学路上被咬伤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分析。如果是学校有义务送孩子回家,路上还被咬伤的话,那当然学校需要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但如果孩子已经能够独自回家了,回家路上故意打闹被狗咬伤的,比如朝狗仍石头之类的行为,那么学校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而学生的家长要因为自己的教育不当、监护不力承担部分责任。

  三、学校组织旅游的时候被咬伤

  不管是学校自己组织旅游,还是学校将旅游外包给了旅行社,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伤害的,学校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够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了其已经进了全部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的时候,学校才有可能不承担责任。而如果学校以承包给旅社为由拒绝担责的时候,家长其实可以将学校和旅行社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