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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出事,谁负责

  摘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在共享单车的平台,很难杜绝未成年人或者儿童使用单车。那么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出事,责任在谁?小编为大家解答。

  如果小孩子未满12周岁的话在道路上骑行发生的摔伤是和单车运营公司没有责任的,共享单车市场中出现的儿童安全问题,实际上属于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施条例规定自行车骑行者年龄的限定内,应该由交警等执法部门来进行执行,所以在这类问题的问责上,应该是由交警等执法部门履行相关监管责任。相应的,学校也应当加强对这方面的教育,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出事,责任在谁?------孩子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

  即便共享单车平台已进行身份审核,但依然无法杜绝儿童使用单车。遇到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到底谁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若是出现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小黄车”导致受伤的,其监护人将是第一责任人,将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小孩的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根据上面的《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因此,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若出现小孩摔伤的情况,监护人肯定是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对孩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而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责任认定,要分两种情况看待:其一,如果运营商对注册用户进行了身份审核,且单车不存在质量问题,则运营商不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责任,但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对小孩给予补偿。其二,若运营商未进行身份审核,或单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设计缺陷、质量瑕疵、他人使 用后损坏未及时修复等,运营商应当对小孩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议单车涂喷儿童禁用标识

  针对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频频受伤的情况,一步单车工作人员希望家长尽到监护职责,并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加大宣传,告诫12周岁以下儿 童不要使用单车。而闫耀起则认为,共享单车运营商应逐步完善单车使用时的密码验证技术,避免儿童通过非正常途径开锁使用。此外,他建议运营商应在单车上喷 涂明显的“12周岁以下儿童禁用”的标识,充分尽到提醒义务。

  此外,根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不得独自骑自行车上路。而为了避免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单车,各大共享单车平台已逐步采取实名认证,审核发现用户未满12周岁,则无法注册开锁。因此不够年龄的用户无法进行实名注册,因而也就无法使用共享单车。但实际上,父母注册了账号借由孩子使用的情况仍然存在。而这一做法很不可取,“用户协议中有明确条款,不得将个人账号转借他人,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也将无法获得理赔。”

  小编有话说:共享单车给市民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很受市民群众欢迎。但有了共享单车以后,未成年人骑行,特别是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搭乘的现象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看护好自己的小朋友,而作为共享单车的经营者也要注意共享单车的标识未成年人不可实用及共享单车的上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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