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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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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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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慎签合同,防范风险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慎签合同,防范风险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一、基本案情

甲公司于诉讼中提交送货单原件15份,其上载明“收货单位”为乙公司,并载明件数、订单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包装等项目,产品名称全部为镀锡铜线、裸铜线。其中13份送货单上左下角“兹收到上列货物无误收货人签名(盖章)”处加盖有乙公司公章,2015年4月27日金额为25208.37元的收货单上左下角“兹收到上列货物无误收货人签名(盖章)”处加盖有乙公司财务专用章,2015年4月28日金额为6267.94元的收货单上左下角“兹收到上列货物无误收货人签名(盖章)”处有李某签名予以确认。送货单原件上载明的货款总额共计为28373.32+23530.03+10490.45+24608.64+10222.84+11713.78+2446.77+9664.35+10545.55+19864.03+4795.60+29462.29+20395.12+25208.37+6267.94=237589.08元。

甲公司称李某是乙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为15%,并且提交一份工商登记信息打印件。依照乙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的股东信息,李某为乙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为15%。

根据以上陈述,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支付货款未支付部分款项。

甲公司还主张乙公司应承担自2015年5月18日起的货款利息,理由是双方约定对账后即行付款,但甲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请求。

甲公司称双方交易惯例为货款月结30天,但亦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陈述。

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最终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款支付本金、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甲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乙公司负担。

二、律师说法

随着现代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各行业的分工日趋细化,企业之间的合同共盈也越来越普遍、紧密。于是,协议/合同的发生就渗透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我们如何与客户或供应商订立合同,才能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合作呢?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签订书面定金合同是证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划分责任,提供依据。合同双方应对定金作出书面约定,特别要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时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
  (三)适当约定定金数额。使用定金必须掌握定金数额的有关法律规定,否则会造成部分定金的无效。
  (四)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时间、期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从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拖延交付定金和发生纠纷。
  (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三、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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