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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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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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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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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被坠落的广告牌砸伤

  摘要:《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提问:我妻子在街上行走,被一坠落的广告牌砸伤,请问怎么向当事人索赔?

  回答:向广告牌的管理者索赔。《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一条款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赔偿责任的, 也就是说悬挂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免除其赔偿责任。

  问:我有个亲戚在7月23日下午两点左右因躲雨,被一家店面落下的门头广告牌砸伤,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室急救,医院暂时给出结论有可能瘫痪,受伤的老人以前身 体非常健康,经历这场灾难之后,虽然头脑清醒,但其他身体部位已经受大很大伤害,可能引起其他并发症。当时砸伤好几个,派出所也备案,但至今店家只是来探 望一下,一分钱费用也没出,我想请问,我们如何向店家索赔,店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回答: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店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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